各二级学院:
为进一步规范教师教学行为,提高课堂教学质量,根据《关于开展 2023-2024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教案专项检查和评比的通知》(教质发[2024]09号)精神,经各二级学院自评、互评后推荐,由教学质量保障中心组织校级督导专家评审,经评委打分及综合审议后,现将评审结果公布如下: